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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推行电梯责任险

发布时间: 2014-01-16

  【摘要】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,各城市都高楼林立,而电梯为我们节省了时间和体力。可是由于电梯事故不断发生,人们的安全受到了威胁,为此保险公司开发电梯责任险。

    “一部电梯每年交80元保费,可以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赔偿。”昨天,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的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动员会上,平安保险负责人介绍了电梯责任险的赔付情况。

  政府不再大包大揽


  据介绍,深圳对电梯安全监管模式进行全方位改革,主要体现在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主体,界定业主、使用单位、维保单位等主要责任边界。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竞争行为,禁止恶性竞争,鼓励“全包式”维保。
  “传统的由政府大包大揽的电梯安全管理模式难以为继。”在昨天的动员会上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介绍了改革动因。他表示,希望通过改革,理顺电梯制造、销售、使用、维保等各环节权责关系,构建权责清晰、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责任链条,形成企业责任落实、市场有效调节、政府高效监管、各方监督到位、社会救助及时多元共治格局。

  电梯必须买保险


  我市正在使用的电梯有11万多部,使用单位约2.5万家,在用品牌达176个,其中中低档电梯数量居多,占全市电梯品牌63.8%。深圳电梯使用频繁,载荷量大,加上其他原因,电梯事故频发。事故发生后,由于责任不明,互相推诿,乘客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。为了保证乘客利益,此次改革要求,所有电梯必须购买责任险,解决“小事故不愿赔偿,大事故无力赔偿”及“小闹小赔、大闹大赔”等问题和弊端。争取2014年电梯投保率达到80%。
  在昨天的动员会上,承保深圳电梯责任险的平安保险公布了理赔方案。一部电梯一年交保费80元,可以享受的赔偿额是: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额为100万元,每部电梯每次最高赔偿额为300万元。每张保单可享受最大赔偿额8000万元。实行一方投保,多方受益。

  明确责任是第一步


  在我市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数量,从2003年的60多家发展到现在的253家,电梯维保价格却不断降低,从2003年每台每月几千元,降到现在的几百元。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电梯相关单位(含外地企业)多达823家,其中制造单位176家、安装单位有323家、维保单位有324家,从业人员有4万余人,恶性竞争严重。
  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力宜认为,深圳电梯安全监管模式改革,明确了责任主体,这对维保单位来说,是一场革命性解放。以前,电梯出了事故,主要归责为维保单位,维保单位难以承受。新模式则主要归责于使用单位等。新模式加强了对维保行业的管理,将责任直接落实到维保人员,让每个维保人员都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,这有利于避免恶性竞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