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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掀起学习新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热潮

发布时间: 2019-12-23

         日前,为全面推进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贯彻实施,促进有关单位和物业企业学习掌握新条例主要内容,推动物业行业法制建设,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九场新《条例》宣贯公益培训。万厦世纪董事长周宏泉携公司全体高管、骨干和深圳区域项目负责人分批次参加了培训学习。

      宣贯会上,深圳市住建局主管领导、参与《条例》修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、参与者和行业法律专家等从不同角度围绕新《条例》的总则、物业管理区域及共用设施设备部分、业主和业主组织、前期物业管理、物业服务、业主共有资金管理、物业安全管理与使用维护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的十个章节对新条例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    通过学习,大家普遍认为,新《条例》突出解决现有物业管理中存的主要问题,是深圳市场规律的产物,符合深圳市场化的特点,符合物业管理市场行为的特点,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,对物业有利,对业主有利,增强了我们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心。周董要求公司全体人员特别是骨干人员必须认真领会新《条例》的精神,并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。